原标题:让消失的大运河滚水坝重焕新生

北京市通州区检察院干警与各方代表在大运河滚水坝遗址进行现场勘查。
“大运河滚水坝遗址是我们的荣耀,我们一定肩负起保护好大运河文物的责任!”今年8月,北京市通州区检察院就一起督促大运河文物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召开公开听证会,现场各方代表就文物保护进行发言,听证员们均对公益保护效果给予充分肯定。
“凭空消失”的大运河滚水坝遗址
千古苍茫,碧水汤汤,京杭大运河作为“流动的文化”,是中华民族繁荣兴盛的历史见证,必须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2022年以来,通州区检察院持续推动大运河保护工作,集中对《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登记表》中涉大运河文物进行梳理,确认重点保护点位,发现名为“大运河滚水坝遗址”的文物普查记录写明——“此是古代京杭大运河重要水利设施,是保障漕运水位重要举措,含有很高科技成分,是运河文化主要载体,应加强保护,严禁再破坏。”
办案组多次勘查走访,但询问附近群众却无人知晓,以文物普查方位定位疑似位置,发现该地块范围内荒草丛生,无任何文物标志说明,难道“大运河滚水坝遗址”就这样凭空消失了?
踏上寻找遗址“身世”的道路
办案组多方查询,积极寻找指向性线索,上网搜寻相关新闻报道,发现2012年曾有运河研究专家前往该地探寻,并留下珍贵照片。
办案组赶赴图书馆翻阅查询,进一步搜集资料,文献中记载在清代时北运河经常泛滥,在村庄决口处形成宽阔水面称鲇鱼嘴,严重影响运河漕运,官府便在此修筑一道“工”字形滚水坝,洪水泛滥时溢坝分洪,水少时节制运河水流,裨益漕船顺利行驶。
在此基础上,该院召开由文物保护部门、属地政府、村委会多方代表参加的现场推进会和圆桌座谈会,公开送达检察建议,建议行政监管部门从环境、标识、宣传等多方面强化大运河滚水坝遗址保护,切实落实“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文物工作方针。
遗址的“家”到底在哪里
接到检察建议后,行政监管部门积极行动,着手开展大运河滚水坝遗址保护工作。经查,大运河滚水坝遗址处1969年曾修筑其他设施,因此需进一步区分滚水坝本体位置以便精准保护。在前期搜寻文献资料的基础上,办案组与相关部门邀请曾于2010年拍摄下滚水坝遗址照片的村民到现场辨认。
该村民提供了更多早期照片资料,办案组积极与文物专家沟通座谈,考证滚水坝方位,最终助推文物管理部门与属地政府确认了约800平方米“工字型”位置为大运河滚水坝遗址本体。
重焕新生的大运河滚水坝遗址
今年8月,大运河滚水坝遗址保护管理工作全面完成。多部门共同参与成立文物遗址保护管理领导小组,全面清整环境、划定保护范围,设置遗址简介和保护工作宣传标牌,并建章立制,定期巡逻看护,强化文物预防性保护;同时,通过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等方式,开展文化遗产保护法治宣传活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文物保护意识。
与此同时,办案组还持续跟进监督,定期开展“回头看”,助力大运河滚水坝遗址重焕“新生”。
听证员眼中的遗址保护成效
“各部门对大运河滚水坝遗址保护高度重视,积极推进修缮,希望下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讲好大运河文物故事!”一名听证员在公开听证会上说道。
为确认大运河滚水坝遗址公益保护是否落实到位,该院召开公开听证会,并邀请关注文物保护工作的区人大代表及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参加。经评议,听证员们均对检察机关与行政监管部门协作配合促进重要运河文物保护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形成了公益保护合力,发挥了社会治理效能,同时建议围绕大运河滚水坝遗址的开发加大宣传力度,助推其成为大运河文化重要宣传点位。
该院在听证会上表示,将继续立足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守望大运河文物,讲好大运河故事,高质量推进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作。
责任编辑: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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