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玩游戏换香烟?这是赌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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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镇雄县公安局南城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开展工作过程中,发现辖区某台球俱乐部内摆放着4台“捕鱼机”,为客人提供“打鱼”游戏进行赌博,涉嫌违法犯罪。
扫“码”玩游戏,积分设赌局。经查,“捕鱼机”娱乐的方式为,顾客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扫码后,进入一个设定的小程序,注册该小程序会员,并充值获得积分。随后,顾客在“捕鱼机”上利用充值的积分进行捕鱼,根据捕到鱼的大小来获取积分。捕鱼获得的积分可到台球室的前台兑换不同价位的香烟。
程序控输赢,民警破迷局。“捕鱼机”内部的控制面板可以控制输赢的概率,也就是说,不论玩家技术如何,老板都可以通过控制面板来决定输赢。
经查,犯罪嫌疑人付某、付某金2人在自家开设的台球俱乐部投放“捕鱼机”,共计获利现金30万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付某、付某金2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案件正在办理中。
利用赌博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扰乱社会治安,破坏家庭和睦,危害社会稳定,公安机关将对此类违法犯罪行为保持“零容忍”的态度,重拳出击、严惩不贷。同时提示广大经营者,应遵守法律法规合法经营,切勿设置具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设备,为他人赌博提供条件。
记者 余 光
(云南法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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