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执法有温度 化隔阂促和睦

(图侵删)
近日,元阳县人民法院速裁庭通过上门开庭、庭后释法等系列措施,有效化解一段已隔阂15年之久的亲情关系,使得耄耋之年的石某得以安享晚年生活。
石某(女,83岁)与罗某(男,2001年病逝)生育一女两子:罗甲(长女)、罗乙(长子)、罗丙(次子)。现长女罗甲出嫁,长子罗乙和次子罗丙分家生活,且3名子女关于石某的赡养问题一直未予明确协定。
2009年,石某因患病为方便就医,与次子罗丙在建水县租房共同生活至今。15年间,长子罗乙、次子罗丙对母亲石某的赡养问题争执不休,一直未能达成有效协议,一家人的亲情关系也因此产生隔阂。如今,石某主要收入来源仅有政府每月帮扶的社会保障金,不足以支付其日常生活、医疗开支,故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案件承办法官随即主动联系双方组织协商,该案件庭前调解未果。因原告石某年事已高、行动不便,承办法官决定在原告租住的房屋开庭审理案件,长女罗甲、长子罗乙通过视频方式参加诉讼。
庭审时,承办法官充分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结合案件事实,向当事人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和中华传统美德,成年子女有义务进行赡养扶助,让父母在恬静、温馨的家庭氛围中安享晚年,不留遗憾。
庭审后,法官为避免当事人多跑路,现场进行面对面调解。经耐心调解,长子罗乙当即将其应承担的赡养费支付给母亲石某,其余子女均表示将按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积极履行赡养义务。
至此,石某与子女间长达15年的亲情“账”,最终在法院有温度的执法下有效化解,回归和睦的大家庭生活。
(云南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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