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躲避停车收费

总有人心存侥幸
想蒙混过关
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
在自己的车辆号牌上
动手脚、耍小聪明
案例回顾
4月7日
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区分局
交警大队盈丰执勤中队
接到群众举报
称一辆机动车套用自己的号牌
并停放在小区停车场内……
接到报警后
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开展调查
在小区物业监控室内
民警找到了该涉嫌套牌车辆
通过比对
发现除车辆号牌一致外
车辆外观及车型明显不一致
△涉嫌套牌车辆进出监控比对
随后,民警在小区内很快将该车及驾驶人吴某查获。
聪明,却没用在正途
“你为什么要用别人的车牌呢?”
“我没交停车费。”
△涉嫌套牌车辆
面对民警的质问
驾驶人吴某神色慌张
经了解,吴某在该小区租了半年的车位,到期后为了省钱便没有续租。为了进小区省停车费用,吴某便观察“选中”了小区另一车辆,记录下该车号牌后网购了一副假号牌,用于进出小区时“门禁识别”。
△网购假号牌
查获前一天
吴某驾驶车辆准备回到小区时
在小区门口偷偷将网购的
浙AS8***假号牌换上
顺利进入小区
不曾想
被人举报逮了个正着
△吴某换上假号牌
最终,民警收缴吴某使用的伪造号牌,并根据相关规定,对其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处以3000元罚款、行政拘留5日,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六条第三项规定: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普法君提醒
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
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严重扰乱道路交通安全秩序
增大了道路安全的事故隐患
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不再抱有侥幸心理
来源:萧山交警